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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引

欢迎加入海口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我们致力于通过行业自律、资源共享和政策协调,为会员单位创造更优的经营环境。

入会价值

政策协调与信息服务

协会积极配合税务、商务等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宣讲,协助会员单位理解和落实"反向开票"等财税合规政策,降低经营风险。

行业调研与建言献策

协会参与"十四五"、"十五五"等行业规划编制,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推动政策更具针对性和落地性。

培训咨询与交流平台

协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协调会员之间的合作,提供国内外再生资源行业信息。

入会条件

根据《海口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章程》,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单位会员: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所有制(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团体。
  • 个人会员: 熟悉本行业业务或技术、技能,关心支持再生资源事业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
  • 基本要求: 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的意愿,并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入会程序

  1. 提交申请: 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表》(单位或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及单位简介等资料。
  2. 秘书处审核: 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3. 理事会审议: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 颁发证书: 缴纳会费后,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费标准

为坚持协会公益属性,减轻企业负担,2025年度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会费减免方案:

会员级别章程规定标准2025-2026年度执行标准
副会长(含会长)单位5000元/年2000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500元/年免收(0元/年)
个人会员500元/年免收(0元/年)

NOTE

实施会费减免方案主要是为了维持协会在监管体系下的"正常运营"身份,确保协会能长久稳定地为会员服务。所得资金仅用于维持协会在民政评估及财务合规项下的基本运营支出。

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

  •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的义务:

  •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 按规定交纳会费
  •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接受协会依法监督指导

推动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社会长远发展